关于集中清理2017年及以前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08:57:00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54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管理,根据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有关结项要求,现对该类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度集中清理2017年及以前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清理名单会发到各学院教科办主任处,如有问题或遗漏请尽快联系科研处更改。
2、凡清理名单内的项目,务必在2020年6月10日-12月20日期间提交合格的结项材料,逾期不办理视为项目负责人接受终止或撤项处理。结项表格及要求请在科研处网站上的下载专区中的省(部)级项目一览中下载。
3、2017年立项实在无法及时完成研究任务且具备申请延期的合理理由的,必须按要求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申请延期,最多只能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送科研处,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34147170@qq.com。2016年以前项目不予延期。2018年立项的课题按期结题。
4、对无故拖延2年以上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项申请,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并予以撤项。对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不结题的,将予以撤项。对已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再受理其省社科评审委课题项目的申报。
开展项目清理工作是加强学风建设和提升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负责落实,项目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对待,积极配合。
科研处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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