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下半年度教师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30 09:46:49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887

各院(部)、部门:

为做好2020半年度全校教师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奖励工作,我校拟于11-12月开展相关成果的申报、受理、审核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

1.奖励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在202051日-20201031期间取得的,以湖南女子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下列科研成果都可以申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省级论文)、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授权的专利、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完成的科研成果转化、社会服务成果等其他科研成果,具体奖励范围和标准参照《湖南女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湘女院通字[2019]74号)相关规定。

2.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2020111-20201113日)

取得上述业绩的教职工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个表格)后,提交给二级院(部)教科办负责人(行政部门人员根据学科归属纳入到相应的院部),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本人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需上交原件,外文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供电子版证明(邀请函、照片)

2)单位审核汇总(20201114-2019年1121日)

1121日前,各二级院(部)教科办负责人成果材料进行检查,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才能申报科研奖励。教科办负责人汇总本院(部)成果申报表(见附件),请单位负责人审阅盖章签字后上报科研处(同时提供著作、教材成果和相关检索证明纸质版

3)科研处复核(20201122-20201210日)

科研处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复核。

4)公示及奖励发放20201211日-20201225日)

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奖励对象及金额后予以公示,报财务处核发奖励。

二、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教职工可从学校网站首页进入OA系统,在“应用系统”中点击“科研”即可进入科研管理系统,也可输入网址 http://kyjc.hnwu.edu.cn/business/login.jsp 直接进入(登录账号为职工号)。若忘记密码请联系本单位教科办老师进行重置。

2.务必完善或更新个人信息“科研单位”一栏,专任老师和行政兼课老师选择所授课系(部),没有兼课的行政人员选择“其它”。

3. 所有成果都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成果包括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论文(包括省级期刊论文)、著作/教材、成果获奖、作品、专利、学术交流等。系统中要求填报的信息需填报完整。教师对本人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负责。如有疑问可咨询院(部)或科研处。各院(部)教科办主任为本单位系统管理员。

4. 正式出版物尽可能是出版社提供的正式电子文档。上传的论文要求是从知网等相关网站下载的标准PDF版本(无PDF格式下载的除外)。上传尽可能遵循精简原则能合并上传的尽量合并。如一本书的封面、版权页信息和正文,只要大小允许,请尽可能用一个文件上传。

5.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不予发放奖励。

三、有关说明

1.申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研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同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成果只奖励给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主编),其他合作者的奖励由第一署名人分配。

3.二级院(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1121,逾期不予受理。2020111日-1230日取得的成果,2021半年统一上报。

4.关于半年度的科研成果奖励,未尽事宜,请参照《湖南女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湘女院通字[2019]74号)相关规定执行。CSSCI、CSCD、北京大学核心等期刊收录情况以最新颁布的目录为准。

5.科研管理系统将成为科研统计与奖励、教师职称评定、科研业绩等数据的来源和依据。没有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一律不予采用,不发放奖励。

联系人:徐文思 电话:82825042 邮箱:471862661@qq.com

 

科研处  

20201030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申报表(模表).xlsx

核发:0 点击数:887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湖南女子学院版权所有 湘ICP备13008289号 湘教QS3-201209-001326     本站点已支持IPv6

地址: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政编码:410004 Email: hnndedu@tom.com 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