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管理,促进学院科学研究水平和应用能力的增强,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依据《湖南女子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湘女院通字〔2018〕55号),现对校级各科研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一、检查评估科研机构
2019年设立的校级科研机构。
二、检查评估内容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对各科研机构自2019年1月1日起——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建设成效进行检查评估。
三、检查评估流程及奖惩
1、科研机构负责人认真总结三年建设进展情况,填写《湖南女子学院科研机构验收表》和《湖南女子学院科研机构检查验收评分表》;
2、依托单位对科研机构取得的建设成果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在验收表内给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3、科研处复核各科研机构的自评分,组织专家依次听取其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评价打分。复核评分占60%,专家打分占40%,综合计算总得分。
4、检查评估结果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结果向全校通报。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科研机构于2022年4月24日前将附件2与附件3双面装订成册,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616室),电子版发送至303196229@qq.com。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15973118021 0731-82825042
科研处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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