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21 00:21:33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963

各教学单位: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即日起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及限额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为2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为6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为1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为4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为1项)。

    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要求

   (一)专项课题申报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的课题申报,须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的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3 年以上。

    (二)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请认真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下载系统里的评审书和活页模板填报。

    (二)课题先线下评审,请申报人于228日前将申报书及活页(附件1A3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至给各学院学科科研办/教科办,各学院汇总后于31日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及活页各学院收集后统一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三)若申报人数超过指标数,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专家评审后,推荐申报的课题申请人进系统申报。

    (四)推荐申报的课题申请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后通知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五)系统开放截至时间为313日。课题申请人请按要求登陆系统填报,单位意见表请上传已盖好章的学校意见表。

    (六)申请人请于314日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含活页,只需评审书(单位意见表彩打和评审书一起装订)A3双面中缝装订打印一式二份,评审书封面课题主持人需加本人签字。 

       联系人:刘赵为,联系电话:8282504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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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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