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任务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3-24 13:22:36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276

教学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233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科研处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421日。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处

                                             2023324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_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教育部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专项任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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