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的通知》(湘科协通〔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
(一)服务科技工作者方面
支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交流项目、海智计划项目、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项目等。具体分类、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内容和申报书等见附件1。
(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方面
支持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院士专家市州行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项目、湖南省青少年基础学科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为定向支持项目,由管理办公室对相应的学会、高校、中学进行普遍考核评价确定经费支持量,无须另行申报)。具体分类、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内容和申报书等见附件2。
(三)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
支持“中国流动科技馆”湖南巡展项目(本次针对2022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湖南巡展项目”进行考核补助,无须另行申报)、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具体分类、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内容和申报书等见附件3。
(四)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方面
支持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项目。具体分类、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内容和申报书等见附件4。
二、申报受理时间
1.申报人需提交一式3份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A3双面打印)和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申报材料。
2.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7日前(含当天)汇总本学院申报该课题申报书并交至科研处6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的学院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82825042
科研处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服务科技工作者项目.zip
附件2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项目.zip
附件3 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项目.zip
附件4 2023年决策咨询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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