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8-13 17:37:03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18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 号) ,现将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 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 “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本学院科研团队、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4.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指标和申报程序
1.学校本次申报指标为重点项目16项,优秀青年项目21项,一般项目6项,以上项目均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后,教育厅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项目由学校自筹解决。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链接: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请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无账号及密码的老师请与所属学院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联系领取账号。
3.申报人请先下载申请书(附件1)和活页模板(附件2),并于9月13日前将填写完成发送给所属学院的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汇总,同时交送纸质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2份《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附件4)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
4.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务必做好项目的形式审查。各学院教科办/学科办主任于2023年9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发到科研处指定邮箱:303196229@qq.com,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请以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命名,一个老师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并按照项目类别分类整理)。纸质材料送科研处616室,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各1份,《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本学院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各1份。逾期概不受理。
5.学校将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及公示等工作。本次将采取校内外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评审结果公示后,拟推荐项目申请人需于9月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申请书正式稿一式一份(从系统里导出,并标有湖南省教育厅已推荐水印)至本学院教科办/学科与科研办,各学院教科办/学科与科研办于2023年9月30日12:00前将本学院拟推荐的项目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送至科研处6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
6.行政教辅人员在其科研业绩归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处
2023年8月13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 号) ,现将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 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 “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本学院科研团队、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4.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指标和申报程序
1.学校本次申报指标为重点项目16项,优秀青年项目21项,一般项目6项,以上项目均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后,教育厅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项目由学校自筹解决。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链接: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请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无账号及密码的老师请与所属学院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联系领取账号。
3.申报人请先下载申请书(附件1)和活页模板(附件2),并于9月13日前将填写完成发送给所属学院的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汇总,同时交送纸质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2份《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附件4)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
4.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务必做好项目的形式审查。各学院教科办/学科办主任于2023年9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发到科研处指定邮箱:303196229@qq.com,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请以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命名,一个老师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并按照项目类别分类整理)。纸质材料送科研处616室,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各1份,《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本学院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各1份。逾期概不受理。
5.学校将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及公示等工作。本次将采取校内外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评审结果公示后,拟推荐项目申请人需于9月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申请书正式稿一式一份(从系统里导出,并标有湖南省教育厅已推荐水印)至本学院教科办/学科与科研办,各学院教科办/学科与科研办于2023年9月30日12:00前将本学院拟推荐的项目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送至科研处6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
6.行政教辅人员在其科研业绩归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处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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