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创新发展需求,强化使命驱动,统筹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技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从根本上提供支撑和保障。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五和第六部分。
2.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报指南》第六部分“申请者的条件”)。
3.根据省自科基金管理改革方案要求,凡有能力承担省自科基金项目的法人单位,都可以申请注册成为省自科基金依托单位,在系统中填报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信息即可。2024年度依托单位注册时间为发布2024年度申报通知之日起至受理截止日。依托单位相关职责见《申报指南》第四部分。
4.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5.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6.该课题将进行专家指导。请各学院先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含当日)将待指导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系统填报导出)和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各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616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待指导意见反馈后,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19日16:00前完成最终申报书的系统填报。逾期概不受理。
7.行政教辅人员在其科研业绩归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处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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