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2-12 09:26:11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404

各教学单位: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申报方式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单位)统一报送。
    四、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寄出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申报要求
    (1)根据湖南省文旅厅的通知要求,因该项目需要需要先通过校评后报送,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2日将本学院申报该项目的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至邮箱:303196229@qq.com,纸质版申报书和活页一式两份,于2024年3月4日交至科研处616办公室。

    (2)通过校评的项目在系统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23点。
    (3)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学院出校的申报书和活页系统导出版电子版于2024年3月9日上午12点前发至邮箱:303196229@qq.com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于2024年3月9日交至科研处616办公室。

    (4)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部门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82825042

                                                            科研处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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