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7-08 20:59:00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224
各教学单位:
依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该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提交要求。
1.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收集本学院教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各学院于8月4日中午12点前将收集本学院申报该项目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用于申报书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将于8月6日(含当日)前完成盖章并下发。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人扫描申报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已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申报材料严禁私自更改申报材料内容,若需更改请与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确认无误后方可修改。凡因私自更改申报材料所出现的各类问题,其后果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承担;情况严重者,将追求其相关责任。
3.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将视为无效申请。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4年7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盖章后申报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9日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四)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学院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7月8日
依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该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提交要求。
1.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收集本学院教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各学院于8月4日中午12点前将收集本学院申报该项目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用于申报书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将于8月6日(含当日)前完成盖章并下发。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人扫描申报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已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申报材料严禁私自更改申报材料内容,若需更改请与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确认无误后方可修改。凡因私自更改申报材料所出现的各类问题,其后果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承担;情况严重者,将追求其相关责任。
3.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将视为无效申请。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4年7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盖章后申报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9日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四)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学院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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