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6-23 09:53:10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三、申报材料
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收集本学院教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各学院收集汇总申报材料以及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申请书7份;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成果查重报告1份;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上述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于7月9日上午10点前交至办公楼61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nzxykyyxkjsc@163.com。
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学院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李青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6月23日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三、申报材料
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收集本学院教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各学院收集汇总申报材料以及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申请书7份;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成果查重报告1份;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上述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于7月9日上午10点前交至办公楼61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nzxykyyxkjsc@163.com。
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学院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李青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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