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11-05 21:16:16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1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发〔2021〕27 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一)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二)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三)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本次主要支持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根据学校的课题指南(附件5)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二)项目申请人须是高校在岗人员和高校直属型附属医院人员,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三)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 1 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五)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般项目由学校自筹解决。各高校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 号)的要求,落实经费包干制,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不断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三、申报要求
    (一)学校本次申报指标为重点项目20项,优秀青年项目30项,一般项目11项,以上项目均限额申报。
    (二)项目参与人要求:为满足省教育厅积极鼓励高年级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的要求,申报该类课题须添加不少于1名23级、24级本科或25A级专升本的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鼓励邀请校友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需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简易程序审查,并获得审查批准的批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二)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和提交项目申请书。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请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无账号及密码的老师请与所属学院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联系领取账号。
    (三)本项目将进行评审。请各学院通知申报人下载申请书(附件1/附件2)和活页模板(附件3),并于11月17日前将填写完成发送给所属学院的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汇总,同时交送纸质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1份《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教科办/学科建设与科研办。
    (四)请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务必做好项目的形式审查。请各学院收集汇总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请以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命名,一个老师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并按照项目类别分类整理)于11月17日10:00前发送至邮箱:hnnzxykyyxkjsc@163.com,同时,纸质材料:《申请书》、《活页》各1份,《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1份送到办公楼616。逾期不予受理。
    (五)学校将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及公示等工作。本次将采取校内外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评审结果公示后,请学院通知拟推荐项目申请人于11月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申请书正式稿一式一份(从系统里导出,并标有湖南省教育厅已推荐水印)和项目汇总表于11月28日15:00前送至办公楼6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nzxykyyxkjsc@163.com。
    (六)行政教辅人员在其科研业绩归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李青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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