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2-11-01 17:32:07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1386


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即日起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附件4)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我校资助课题申报指标10项(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一般自筹经费项目3项,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重点资助)不超过2项,基地专项结题参照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结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实施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规划》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11日之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基地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为4万元。

五、申报事项

1.课题先线下评审,请申报人于1219日前将申报书及活页(附件1A3双面打印一式交至各学院学科科研办/教科办,各学院汇总后于12月20日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及活页各学院收集后统一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2.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专家评审后推荐申报的课题申请人进系统申报。

3.推荐申报的课题申请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入系统注册

4系统开放截至时间为1231日。课题申请人请认真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单位意见表请上传已盖好章的学校意见表。

5.申请人请于12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含活页,只需评审书(单位意见表彩打和评审书一起装订)A3双面中缝装订打印一式二份,评审书封面课题主持人需加本人签字。

     

    联系人:刘赵为,联系电话:82825042

 

                                                    科研处

                                                             2022111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活页.doc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docx
附件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2018年9月修订).pdf
附件4: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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