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2-11-29 18:31:00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648

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 ·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限报3项。

六、申报事项:

1.课题先线下评审,请申报人于1223日前按要求填写《评审书》及活页1份(附件2)交至各学院学科科研办/教科办,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评审书》及活页各学院收集后统一发送至邮箱:303196229@qq.com,行政教辅人员在科研业绩所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2.科研处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专家评审后,推荐申报的课题申请人进系统申报。

3.拟推荐申报的课题,课题负责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网站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最终材料报送要求:拟推荐申报的课题由项目负责人202315日前务必完成系统提交

5.拟推荐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1月6题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含活页,只需评审书A3双面中缝装订打印一式二份,评审书封面课题主持人需加本人签字。

联系人:刘赵为,联系电话:82825042

                                                                                             科研处

                                                                     2022年11月29

  

附件1: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附件1: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2: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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