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8-16 23:46:50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968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省自然科学基金改革,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发现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容要求,现将申报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内容纳入《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或在《申报指南》中进一步强化,单列文化和科技融合、生物种业、生命工程、先进制造、前沿材料、智能计算、量子科技等专题,持续优化申报年龄和申请要求,探索开展源于医学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研究,拓展联合基金资助规模,详见《申报指南》第一部分。
    2. 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第五、第六部分。
    3.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详见《申报指南》第二、第六部分。
    4.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含国家高层次引才计划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5.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申报指南》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①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
      ②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申请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4)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5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7年12月31日。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6.申报要求:
    (1)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科技云平台”(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第三、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科技云中上传电子版。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84586799
    (3)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我校项目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项目申报人另需填写《湖南女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将收集的本学院项目申报审核表纸质材料送办公楼616室。
    7.行政教辅人员在其科研业绩归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刘赵为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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